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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孩儿顽闹,昨天才换的净衣服已经脏得看不,他全给洗净晾好,又备好明日要的材料,已是累得睁不开,回到房里倒

比起京城里其他的老百姓,林万可过得并不宽裕,但也绝不窘迫。

从第一次见面开始,他就喜

林万可书念得不多,可也知迷恋男是不为世人所容之事。

有一次,林百知带回来一张浅青笺,上面只写一个“谢”字,一一横皆是俊逸潇洒。

回家路上林百知话特别多,叽叽喳喳说个不停。

乐先生边只有一名老仆和一名书童,老仆耳聋,书童倒是伶俐,却免不了年幼贪玩。

“乐先生再会!”得了夸奖的小孩儿兴奋得脸面通红,揪着林万可的袖就往前拖。

第3章实

偷偷想一会,笑意就会不知不觉布满眉梢角。

这天送完各家的糕,林万可揣着还温的团去了清言书院。

*

林百知靠在他上撒,将他的注意力拉了回来。

小孩儿呼一声,雀跃不已,更加卖力地揪着林万可的袖往得意楼的方向拖。

他是个很普通的人,可能随便找个时间去万安街上溜达一圈,就能看到好几个跟他差不多的人。

“我这弟弟愚笨,是先生教得好。”林万可见他一直微微笑着,脸得愈发厉害。

这便是林万可一天的结束。

林万可也已记不得送去了多少心,尽不知乐先生究竟有没有吃,他还是乐此不疲。

一群小孩儿蹦蹦地往外跑,他伸长脖朝里看,发现自家的宝贝弟弟走在最后,边是乐莘先生。

时一朵蔷薇勾住了他的布衣服,竟黏上去不肯掉落,好似开在了肩上。

乐莘微一颔首,转了书院。

林万可总觉得这一老一少无法好好照料乐莘,可他一介外人,纵是有千万个不放心也只能往肚里咽,唯一能的就是日复一日送去自己心准

林万可被拖着走了两步,又忍不住回看了一,直到那抹清瘦的影消失在门后才恋恋不舍地收回目光。

本就糯的团摔成一片,连豆沙馅都摔了来,虽然有油纸包着,终究不能再拿去送人。

林万可任他拽着衣袖,心里其实也乐得很,只是这两天累过了,人有些恍惚,

字迹的纸,证明自己学得好。

教书先生名叫乐莘,是位疏眉淡目的年轻男,人不太说话,一手字写得极好。

林万可便由着他去玩了,等他玩累回家,帮着他换了衣服洗了手脚,又给抱到床上盖好棉被,这才去后院洗衣服。

有时他会拿来看几,手指抚上那个“谢”字,仿佛能看到乐先生执笔题字的模样。

当然,他也和其他人一样,有着只属于自己的秘密。

清言书院的墙满了蔷薇,一朵一朵粉得可

么杂活就,没有就回自家糕铺待着,清扫,理理杂,得了空闲便去接林百知回家。

这就是林万可的秘密。

就睡。

每日能得空去给林百知送饭或是接他回家,在人群中看上乐莘一,就是他一天中最快乐的事情。

他不能说与别人听,只能将那份喜藏在心底。

林万可平日里了糕,总要留下一份,让林百知去书院时带给他。

“大哥!”小孩尖,老远就看到了他,雀鸟一般张开手臂扑过来,“大哥大哥大哥,乐先生今天夸我书念得好!”

林万可的秘密,可以说多多少少与他的宝贝弟弟林百知有关。

林万可将双手在衣摆上了又,方才走上去。

清言书院距离林家只有一小段路,走过书院那满蔷薇的墙时,林万可鬼使神差般往掉落团的地方看了一

他以为自己看错,伸手睛,就见那兔也在看他,一双玛瑙一样的睛晶莹透亮。

“林百知最近步很多,昨天教的课文,他一字不差全默写来了。”乐莘

不知不觉,林百知已在书院念了两年书,倒也能背些文章诗句,只是字依旧写得狗爬一般。

备的糕,盼能尽到一心意。

是学生们放课了。

每一天都是平平淡淡,却充实宁静,而且对于林万可来说,他喜一成不变的安静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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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乐先生正在教课,林万可不好意思打扰,就站在转角等着。

他忍不住伸手去拨离自己最近的那朵,层层叠叠的中飞一只小蜂,竟绕着他的鼻打转。

林万可正在懊恼时,听得书院檐角的铜铃叮咚作响。

“他是个很聪明的孩,只是小孩天有些顽劣贪玩,只要收了心好好学,不会比别人差的。”乐莘说完,替林百知整了整衣服,“回去吃饭吧。”

他喜乐莘。

“大哥大哥,我想吃得意楼的翅。”

福寿街的尽有一家清言书院,林百知就在那里念书。

他的每一天似乎都是如此,早起生火打,林百知起床时给他穿衣备饭,送他去书院后再送糕去素馆和其他酒楼,要是有什

豆沙团依旧躺在地上,只是旁边多了一只雪球一般的兔,正在舐溢来的豆沙。

乐先生穿了件杏黄的衣衫,嘴角噙着微笑,一手还抚在林百知发

那张笺纸,被林万可仔细收在盒中。

五月的京城,天气已有些了。

林百知每次都是空手而回,他以为先生收下,喜不自禁,却并不知乐莘不吃甜,那些团糕饼,大多了书童的肚腹。

林万可挥开,它绕个圈又飞回来。他双手一挡,怀里的团便落在了地上。

“真的?”林万可抬,正对上乐莘笑的,立时脸上发

“好,我带你去买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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